近日, 浙江省大气办组织制定了《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首次制定《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第一版)》, 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建设高效处理设施将纳入正面清单。
其中包含使用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等(无)低VOCS产品以及采用吸附回收、吸附燃烧、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直接燃烧技术的VOCs处理设施的企业。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此次浙江省建立实施正面清单,属全国首个省级VOCs正面清单。
这是在当前疫情还未完全结束的严峻情势下,建立实施VOCs正面清单, 能够有效推动涉VOCs排放企业复工复产,也是鼓励并引导企业VOCs源头替代和高效治理的有效尝试。
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 可不执行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其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哪些企业可以纳入VOCs正面清单?
根据 《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第一版)》,正面清单包括:
① 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即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不仅包括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低于10%的原辅材料(胶印、UV印刷、柔性版、水性墨等基本上属于此类),同时为鼓励先进。结合当前技术和行业应用水平,将VOCs含量虽然高于10%,但VOCs含量低于行业水平的凹印水性油墨列入正面清单,视同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② 建设高效处理设施,即采用吸附回收、吸附燃烧、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直接燃烧技术的VOCs处理设施可认定为高效处理设施。
最后,在有机废气vcos的治理方面,朴华科技建议大家结合当前的政策以及企业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是选用先进的催化燃烧、蓄热式焚烧工艺,还是简单的UV光氧+活性炭吸附,不仅要根据自己的工况条件、采购预算,还要跟着政策走。
朴华科技是郑州环保设备厂家,如果您有工业除尘器、有机废气VOCs治理、烟气脱硫、脱硝设备需要咨询,欢迎致电:400-1899-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