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铸造厂的有机废气治理设备仅更换过一次活性炭,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最终被处罚上万元。本文,有机废气治理厂家朴华科技就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南通市某铸造厂经营的健身器材项目在炼胶、包胶硫化工段有VOCs有机废气和粉尘产生,虽然,该单位在炼胶工段建设有布袋除尘装置,在包胶硫化工段建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但是,环保检察人员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某铸造厂违规操作VOCs有机废气治理
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分别在2020年12月7日、12月16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及查阅该单位危险废物台帐资料,发现该单位自2017年配建VOCs有机废气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后,仅在2020年10月30日更换过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中活性炭一次,共计21公斤,并没有按照环保要求保证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
该厂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2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保证健身器材项目有VOCs有机废气生产时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整。
以上是铸造厂的基本案情以及查处情况,有机废气治理厂家提醒您,合理合法应用环保设备,有效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