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部分涉有机废气的重点行业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环保绩效水平,主动投资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为了了解我市涉VOC企业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情况,近期对21家重点行业企业32台燃烧法治理设施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调研,部分涉VOC企业负责人提升环保绩效水平的决心很大,主动意愿非常强烈,并已经付之于行动;这对于我市涉VOC企业整体治理水平提升起到了榜样作用,值得肯定。但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催化燃烧治理设施水平参差不齐,鱼龙混杂,部分设备图有形式,效果差强人意且有安全隐患;
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大部分企业无论是负责人还是相关技术人员对催化燃烧工艺不了解,只是听从了不专业的治理厂家的推销;个别企业追求低价空间的现实情况给了一些无良设备厂家“以次充好”的机会;治理公司以销售设备为目的,不给企业做规范的设备操作和维护培训。
有机废气治理催化燃烧设备
为了让广大涉有机废气的重点行业企业在绩效提升过程中少走弯路、少花冤枉钱,朴华科技在这里向大家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议大家端正心态,一味追求低价,追求形式只能是浪费了钱,最终还要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在建设前一定要进行方案比选,要求治理单位递交设计方案文本,同时要求治理单位要有相关培训及所达效果的内容,必要时可以请相关专家协助全程把关。
有机废气治理催化燃烧(RCO)装置的建设要满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指南》中“可操作、可核查”的要求,无论是定时脱附、燃烧,还是按废气排气浓度设置脱附、燃烧程度,都要有运行记录,不仅有参数设定的记录,还要记录脱附及燃烧运行时间、吸附温度、脱附温度、燃烧室温度等相关内容。
如果有机废气中含有颗粒物、油雾等,应在进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前对颗粒物、油雾等进行过滤、去除等预处理,以免影响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效果。
有机废气治理催化燃烧装置的分离线脱附和在线脱附两种,24小时生产的企业不宜选用离线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一定要注意与治理单位对相关参数,如活性炭的比表面积及碘值、吸附气流速度、再生温度、催化剂填充量、催化剂工作温度等进行相关约定,这是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
最后还要注意要求治理单位设计相关安全措施,如治理设施与主体设施之单位要有阻火器(防火阀);吸附装置要有高温报警和降温装置;脱附过程要有高温报警和降温措施;催化燃烧装置要有过热保护装置,燃烧过程中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0℃,等等。
朴华科技是一家专业的环保设备生产厂家,拥有十多年的有机废气治理、粉尘治理、脱硫脱硝、污水治理、油烟净化大型项目经验,并可对整套设备进行优化改良,提供相关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等服务,欢迎广大客户前来咨询,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189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