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部分地区涉VOCs企业基本都配套了相应的有机废气治理装置,但是,有机废气治理厂家朴华科技了解到,各地区环保部门对现场检查情况不是很理想,部分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达不到监管的要求。
近期,有地区持续保持对VOCs有机废气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在行动期间对一家彩印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企业在未经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设有丝印机9台、吸塑机2台、打模机1台等设备,现场检查时以上设备正在使用,而且在没有安装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的情况下,车间还是未封闭状态。
案例:VOCs有机废气处理活性炭+催化燃烧设备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VOCs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VOCs有机废气排放”,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根据该企业所产生的废气,有机废气治理厂家朴华科技建议采用活性炭+催化燃烧设备。因为VOCs有机废气处理活性炭+催化燃烧设备具有较大表面积的多孔材料,吸附VOCs成分在其表面,经过分离后成为洁净气体,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达到VOCs有机废气净化的目的;随着时间的不断增长,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的活性炭进入饱和状态;此时,启动CO炉加热气体,对活性炭进行脱附,脱附下来的废气在高温下氧化分解成CO2和H2O,净化处理后的洁净气体高空排放。